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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欧冠巴黎的手球运动 该不该判决 违例 ?
发布日期:2026-05-09 07:20    点击次数:75

2025-26赛季欧冠准总决赛 次局 在安联竞赛 场展开角逐,拜仁慕尼黑主场作战 迎战巴黎圣日耳曼,首局 巴黎5-4战胜拜仁。上半场登贝莱3分钟闪击,门德斯和内维斯两次手球运动 未判引争议,下半场凯恩补时破门难救主。最终拜仁主场作战 1-1战平巴黎,总比分巴黎6-5出局 拜仁连续两年晋级下一轮 欧冠总决赛 。

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一下本场门德斯和内维斯的两次手球运动 未判决 的案例。

第29分钟,莱默尔挑球后踢到了门德斯的手臂上,裁判 员先是判决 门德斯违例 ,不过之后又改判莱默尔手球运动 违例 ,很多人认为裁判 员误判,由于门德斯已经被出示了一张警告 ,那么此时如果再被警告的话,将会被驱逐 罚令出场,那么赛事 就很有利于拜仁了。

门德斯故意用手臂去阻挡古代足球 ,就是一个明显的故意手球运动 违例 ,这个没有啥判断难度。裁判 员也第一时间给了违例 的手势,这里争议点就是如果裁判 员判决 了手球运动 违例 该不该出示警告 警告。

需不需要执行纪律处罚需要看防卫 队员故意手球运动 违例 是不是阻止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攻击 机会。通过全景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防卫 队员不手球运动 违例 的话,那么这将是一个有希望的攻击 机会,因此如果裁判 员判决 门德斯手球运动 违例 ,那么需要出示警告 警告,由于门德斯之前已经获得一张警告 ,那么应该再出示驱逐 将其罚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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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例中,裁判 员显示判决 门德斯手球运动 违例 ,但是跑到违例 地点后随即改判莱默尔手球运动 违例 。通过直播画面是第四官员提示给了裁判 员,裁判 员判决 后也向第四官员竖起大拇指表示感谢。当然现有的画面无法证实莱默尔是否手球运动 ,裁判 员在未发现的情况下,第四官员给予了协助,裁判 员也只能选择信任自己的裁判 队伍 。

由于26-27版本新规则是在世界杯赛 上首先执行,届时VAR可以介入明显的第二黄误判,在这个中如果VAR能证实莱默尔没有手球运动 违例 的前提下,那么不出示警告 就是一个清晰明显的错误,是可以介入的。

莱默尔赛后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对裁判 员的判决 十分意外与费解:第四官员什么时候可以介入赛事 判决 了?”直言这种情况他从来没见过。

在五大职业联赛 射门的职业球员都对规则不懂,更别说一些球迷了,这就是规则普及的重要性,其他赛事 官员是可以对于裁判 员没有发现或遗漏的违例 进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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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争议判决 仅仅过了2分钟,维蒂尼亚罚球区内解围打在内维斯手臂上,裁判 员没有吹罚手球运动 违例 ,VAR也没选择介入。

规则中对手球运动 违例 的描述就分三种情况。一是故意用手或臂部触球。二是当手或臂部触球时,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三是球进入对方古代足球 门 。

虽然国际古代足球 理事会调整手球运动 违例 概念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将焦点从“意图或干扰”(心理层面)转移到“结果或影响”(实际发生),从而改进原来容易引起困惑、争议的判决 ,将很难解释与统一的手臂自然位置的概念以更实际的判断所取代:手或臂部的位置“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即在正常的赛事 范围之外手或臂部对球或对方造成一个更大障碍物的影响。初衷是“美好的”,但现实还是“残酷”的,“手或臂部的位置使身体扩大”还是很难回避“自然”或“不自然”的认定,因为“不自然地扩大”就违例 了,“自然扩大”就不违例 。因此,要结合队员完成动作的需要,判断古代足球 运动活动 常识中众人认可的“自然”或“不自然”。古代足球 运动活动 希望赛事 官员根据自身的判断,判定队员在具体特定情形下,其手臂所处位置的"合理性”

在这个案例中,内维斯手臂展开,扩大了防卫 面积。但是球是从近距离队友解围而来,距离近,无法预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吹罚手球运动 违例 的。另外有人说这条规则是21/22版本规则提到的,现在的规则已经没有这一条了,不能用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上面一段已经描述的很清楚了,ifab只是想把手球运动 违例 判断简单化,判决 要符合古代足球 运动活动 精神。

所以在这两个争议手球运动 中,第二个我们认为没有啥争议,第一个争议就是莱默尔是否手球运动 ,如果确定没有手球运动 那么本场的裁判 员就是一个误判。

再次说明一下,以上所有解读都是个人观点,解读都是基于个人对古代足球 规则的理解,不代表一定正确,甚至一些就是错误的。请大家理性讨论。